山东省召开2012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 | ||||
发布时间:2012-03-01 点击次数:3298 | ||||
2月28日,在收听收看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小组在济南召开了2012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高洪波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农业厅厅长、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战树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农业厅副巡视员卜祥联参加会议。
高洪波在主持讲话中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农资打假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资打假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加强部门协作,搞好配合。各级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实效。要科学谋划全年的农资打假工作,尽早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农资打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年农资打假的总体任务目标、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具体工作计划,对农资打假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要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执法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基层农资打假执法条件,加快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要严格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严肃办案纪律,对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坚决严厉打击,绝不手软、绝不留情,坚决杜绝营私舞弊、徇私枉法行为。要切实强化督导检查,省里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各地也要加大对本辖区内农资打假工作的督查力度。要严厉查处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避免和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的“保护伞”。四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明白纸等多种手段,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对典型假劣农资案件,要进行深入剖析报道,震慑违法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全社会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按照农业部的部署,3 月份要在全国组织开展第八届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活动,要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效果。 战树毅在讲话中,首先
战树毅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促发展、促和谐、促稳定的大局,认真分析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今年农资打假和监管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农资市场整顿。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要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工商个体户,都要及时进行清理,坚决予以取缔。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加强颁证后的监督检查,强化源头治理,保障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二是强化农资质量监督抽查。要全面加强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提高对农资质量的预警和防范能力。要健全农资质量监测制度,制定抽检方案,加大抽检密度。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检测范围,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对在质量抽检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通过媒体及时发布,增加透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三是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要集中力量,逐一进行排查,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农资案件的曝光力度,鼓励举报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切实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四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用制度来约束农资营销行为,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前所有农业县(市、区)全覆盖、全到位。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制定、完善优惠政策,支持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要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资产品使用相结合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要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高效低毒农药兽药新品种的研发,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综合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采集、评价、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分管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山东农业信息中心) |